简介
这书,讲的就是个凡人怎么在绝境里捡到块破石头,结果被逼着跟一头该死的狮子兽签了个卖身契。你说巧不巧?这狮子兽还特横,使唤他干这干那。不过咱这主角也不是吃素的,日子一长,嘿,他发现这狮子兽好像……没那么容易惹?
小说内容
好家伙,搁这儿干啥呢?赶紧给我把那堆杂货搬出来,磨磨蹭蹭的!”
我的老板,一只名叫格里芬的狮子兽,正用他那双金色的兽瞳瞪得我满脸都是。耳朵竖得老高,嘴里还叼着一根骨头,唾沫星子噼里啪啦往我身上呵。我低头扒拉着脚底刚被烫红的皮,这破地方是城郊最大的杂货铺,老板就是它。
我叫阿瑞,三个月前差点死在黑森林边儿上,要不是格里芬这犟驴救了我,现在就成一堆白骨了。代价就是这份卖身契,说是三年,到时候我就能自由了。可我连自由是啥都还不清楚,活一天累一天。
“快着点,阿瑞!”格里芬扔骨头在脚边,发出一声低吼。
我咬着牙,把那堆发霉的麻袋往大车上搬。这杂货铺本就小,大半都是些边角料,铁皮、破布,还有几袋不知道谁扔的骨头渣子。格里芬让我管钱,可我连数钱都不会,整天就干这种累活。有时候看着街对面那铁匠铺的小二,人家轻轻松松就能赚大钱,我就想哭。
“嘿,利爪!”格里芬突然又叫了一声。
我这名字,就是它给我取的,据说它觉得我叫阿瑞太没气势。利爪?听着像条狗叫。我哼了一声,没理会。
格里芬却跳上了柜台,用爪子拍了拍我的脑袋。毛茸茸的,挺舒服,就是力道大得要把我的骨头捏碎。
“你小子,是不是又在想跑路了?”它嘴角叼着草根,眼神亮晶晶的。
我有点火大,心说你怎么不去想想怎么把账本理顺?我负责干活,你负责数钱,咋就成我猜心思了?
格里芬见我不说话,舔了舔爪子上的血,有点不高兴。“哼,要不是看在那点恩情上,我早把你丢进河里喂鱼了。”
我嘴角抽了抽,这破石头就是恩情?当初我在黑森林被狼群追,要死不死地滚进一个土坑里,刚抬头就看见这玩意儿冲出来。我当时吓得魂都没了,结果它没咬我,反而用鼻子拱我手里的那块干粮。后来它跟着我,要干啥都听我的,就为了这破石头。
那石头现在还在我怀里揣着,黑乎乎的,跟块破砖头似的,但摸着挺温乎。
“我没想跑啊,格里芬。”我小声嘀咕。
格里芬没再说什么,跳下柜台,开始翻找着什么。








